员工离职或工伤赔偿协议需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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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吉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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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企业签订协议时的常见问题如下 1 赔偿项目不明确。2 表达意思模糊。赔偿不同于补偿,赔偿基于过错补偿不一定基于过错 3 缺少“纠纷了结”“双方无涉”等权利义务终结的表示。

员工离职或工伤赔偿协议需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达成劳动关系以后会签署劳动合同,那么这就注定了在劳动者选择离职或者工伤赔偿的时候需要签订协议,下面大家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员工离职或工伤赔偿协议需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吧。

需注意的问题:

员工离职或工伤赔偿等情形,常常会签订赔偿协议。赔偿协议要求完整准确地把协议双方的意思表达出来,缺少或变更几个字,有可能会使得协议书面表达的意思和当事人的实际意思大相径庭,导致纠纷再起。近期我们律师在为客户服务过程中,发现客户因签订协议内容

员工离职或工伤赔偿等情形,常常会签订赔偿协议。赔偿协议要求完整准确地把协议双方的意思表达出来,缺少或变更几个字,有可能会使得协议书面表达的意思和当事人的实际意思大相径庭,导致纠纷再起。近期我们律师在为客户服务过程中,发现客户因签订协议内容不清、不全,又须另行赔偿员工其他费用。企业签订协议时的常见问题如下:

一、 赔偿项目不明确。协议书中约定的是一次性伤残赔偿补助金还是一次性劳动就业补助金?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还是劳动年限的补偿金?是医疗费还是护理费等? 每个项目均不能少,我们客户就有8年前的协议,协议中未写明一次性劳动就业补助金,在八年后解除合同时又另行主张。所以赔偿的部分项目,还是全部项目,都须逐一写清,若表达不清楚,可能会导致单位重复赔偿;

二、 表达意思模糊。赔偿不同于补偿,赔偿基于过错补偿不一定基于过错。在单位有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必须采取赔偿。若协议中用“补偿” 两个字,将无法准确表达企业是基于其过错才给予员工的赔偿,也就是说,员工在接受单位的补偿金后,仍可以基于企业的过错,再一次向企业理赔;

三、 缺少“纠纷了结”“双方无涉”等权利义务终结的表示。企业与员工签订赔偿协议,无非是想一次性了解纠纷,避免以后麻烦,所以协议的最后,一定要加上“协议双方履行以后,纠纷了结”、“双方无涉”、“不得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等权利义务终结的字样,少了这几个字,无法表明协议双方对剩余权利的放弃,这样企业也面临再一次被员工索要的可能。

所以,员工离职或赔偿协议,需准确表达协议双方的真实意思,并确保协议表达的内容在法律是合法有效,同时必须注明协议履行完毕后,双方以后再无纠纷。

大家在阅读了上述的文章之后,以后在实际生活中需要写离职协议或者工伤赔偿协议的时候可以参考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意见,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找寻我们律图网站的专业律师为您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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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是否应向因工伤残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应依据这些条款做出判断。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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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主体在法律上的定位是拆迁单位,受拆迁人委托参与被拆迁人的谈判,当该项目拆迁工作完成后便到转移到另一个建设项目,其无论如何也不能成为拆迁人,当其以自己的名义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时,被拆迁人可要多长几个心眼。拆迁公司与拆迁人均有委托合同,合同中可有些条款对拆迁公司是硬性的,如不能出现被拆迁人诉讼、复议、等事件,拆迁公司为了不出现此类事故便随意答应被拆迁人的条件,结果当条件不能实现时,被拆迁人去找拆迁人理论,拆迁人对此多是不认的,即使被拆迁人进行诉讼,但由于拆迁公司并不是合法的拆迁当事人,法官也没有办法判决拆迁人履行合同或赔偿被拆迁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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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辞退职工注意什么问题
1、约定明确的录用条件。2、试用期届满前,企业必须对试用期的员工去留做一个选择,如果不太符合录用条件的,需要按照“从严控制”原则,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3、慎重决定试用期内是否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为避免风险,提供专项培训前可提前终止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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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现在是毕业季,想问下三方协议问题?在签约是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可以说的详细一些?谢谢
[律师回复] 签三方协议要留心五个细节:
  第
一,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第
二,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从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
  第
三,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在协商中要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但是,劳动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上述两种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所以学生要力争取消违约金这一条规定。
  第
四,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此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第
五,学生在签订三方协议问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证盖章。切忌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章。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单位在填写时,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学生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回天乏力。或者逆来顺受,或者就被迫违约赔偿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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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最近新找了一份工作,想请问销售员保密协议应该如何书写,书写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一下就好了。全国通用。
  保密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 公司保密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二、保密范围
  
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4、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论文向第三者公布;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四、保密期限
  
1、劳动合同期内;
  
2、乙方离职后 年内。
  
五、脱密期限
  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或合同期内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 月通知对方,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完整办妥涉秘工作文件资料的交接工作。
  
六、违约责任
  
1、在保密协议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的,应按甲方管理制度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2、在保密协议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全部损失,并处100%年薪的罚款。
  
3、在保密协议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争议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协调未果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八、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或代表人)签名 : 签 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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