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租房合同应注意哪些内容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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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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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查询出租人的户主身份2、切勿相信口头协议3、水电煤,宽带这类的交接4、在租住过程中的修缮问题在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
签租房合同应注意哪些内容

一、签租房合同应注意哪些内容

1、房屋的基本情况。房屋基本情况一方面是指房产本身的状况,包括物业地址、建筑面积;另一方面是指房屋的权属状况,一般是指产权证编号、产权人姓名以及是否设定了抵押等;这部分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必备构件,势必需要出租者出示房产证

2、水电、物业等其他费用承担方式。租赁合同里除了明示租金、押金的支付方式外,还要约定在租赁期内水电、供暖物业费、卫生费等其他费用的承担方式,在北京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中,对于这一部分费用的承担方式均需要做出详细的约定。专家认为,消费者应该就这部分条款做出明确的约定并直接写入合同,可以避免合同到期之后双方产生费用方面的纠纷。

3、房屋的维护、维修。房屋出租期间,难免会出现家具、家电等生活用具的损坏情况,因此约定房屋维护、维修的权责非常有必要,租赁合同范本里“房屋的维护、维修”约定了业主与求租者两方的责任,保证在租赁内房屋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在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同时约定设备在自然损耗或因使用不当而造成故障时,两种不同情况的解决方案,以有效避免业主和求租者因为物品损坏带来的纠纷。

4、合同解除的具体情况。租房合同中必须标明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这样可以约束业主和求租者的行为,保障双方的权利。在示范文本中,共注明了合同解除的5种情况,其中细化了业主或者求租者单方解约的几项权利,比如业主延迟交付房屋达多久、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求租者安全等等,求租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求租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多久、欠缴费用、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业主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二、合同双方应承担责任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得请求支付违约金。

租房虽然没有买房那样涉及到较大的金额,但对于当事人来讲,这也是与自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因此其中应该注意的地方一定要谨慎对待。而在签租房合同的时候,自己不清楚该注意哪些的话,可以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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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你好,朋友在外面工作,想要租房子方便一点,问一下对租方有利租房合同要注意什么内容呢?
[律师回复] 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租房合同1
租房合同1
1、房屋租赁合同是移转房屋使用权的合同。
这一点将其与买卖合同区分开来。后者是以移转物的所有权为目的。由于房屋租赁合同仅移转房屋的使用权,所以承租人仅能依合同约定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而不得处分。在承租人破产时,租赁房屋不得列入破产财产,出租人有取回权。
2、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权利义务,为双务合同。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在于获取租金,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于获得房屋使用权,故租赁合同为有偿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
房屋租赁合同让渡的是租赁房屋的使用权,故租赁期限不宜过长,否则将与临时让渡房屋使用权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还产生争议。而且,租赁合同属于债权关系,与物权具有永久性不同,如租赁期限过长,也有害于租赁房屋的改良。因此,《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订协议应注意的问题
1、出租房的主体资格,即签约对方是否为房产权人(如不是房产权人则至少应拥有房产权人的相应授权),实践中曾有人与不是产权人签约,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2、租房时房屋的状况及房屋的装潢及随房物品(如随房提供的电话之类用品)应填写仔细,以防退租时发生纠纷;
3、应对租房者是否有权转租明确约定;
4、应明确约定房屋修缮责任(一般均应由出租方负责);
5、应约定出租方在收纳每月房租时须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也可以转账至约定的账号);
6、要看清转租给你的人和房东的租赁期,他和你签定的合同租赁期不可以超过他自己和房东的租赁期;
7、要看房屋是否设定了抵押权等用益物权;如有的话,抵押权人是否允许出租,万一抵押权实现,如何承担责任等;
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一个《租赁合同》,这对双方都有好处。签订合同看起来当时有些麻烦,但是事前有一个文字的东西,双方都按约定来做,对双方都有一个约束,能够使以后少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出现矛盾时也有据可查,避免出现大的麻烦。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由于房屋是特定物,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质量指房屋的内部构造、使用的建材、相应的配套设施等,数量则指房屋的面积、间数等。这是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也是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据。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如果出租人交付的房屋状况与约定不符,承租人能否用其他手段如拒交物业管理费等来对抗呢?这要看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如果双方约定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支付,则承租人不能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但如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此项无具体约定,则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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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中要注意的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房屋租赁中要注意的内容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租赁中不能忽视的事
一、委托出租时房主应谨慎避损
将房屋委托中介(或公司或个人)出租,是房主的省心之选,但委托不善或许会更糟心。这种出租方式中,房主往往对房屋疏于管理,而房屋大多被中介加建隔断后进行群租,不仅破坏了房屋原有结构,还会因安全隐患给房主带来额外的麻烦。至今,因政府大力清理群租,极大压缩了中介的获利空间,很多小中介公司和个人从承租人处收齐租金后就“销声匿迹”了,给房主维权造成困难。
对此,法官有两点建议:
1、将房屋委托有信誉保证的大中介公司出租,不要贪图小中介公司或个人承诺的低佣金、高租金;
2、出租期间,房主应了解、核实承租人信息,定期联系中介、查看房屋,以掌握房屋出租情况。
二、明悉产权才能保障踏实用房
现实中,相当一部分承租人疏于核实房屋产权情况,会认为房屋中介当然享有出租权,上述案例即典型。承租人应明了,房主以外的他方对外出租房主房屋,须有合法权利来源即出租权,通常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出租合同或租赁合同中的同意转租条款取得,否则构成无权处分,在房主不予追认或明确禁止转租的情况下,所签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你好律师,我今年刚毕业,工资很低,准备租房住,离公司也近来着,请问一下租房合同转租注意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在签定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8、应对提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
   另外,还要注意转租合同与主合同的期限问题:
  
1、签定租赁合同时一定要得到大房东的书面同意;
  
2、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二房东和大房东的合同(主合同)约定的期限;
  
3、合同中约定事项不能超过主合同。
  不是所有的房子都可以转租,只有满足以下情形的承租人才可以把房屋转租: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
上面就是租房合同转租注意什么问题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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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今年刚毕业,工资很低,准备租房住,离公司也近来着,请问一下找中介租房签合同,要注意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第
一、注意合同内容。
目前北京市房屋中介机构没有统一的合同文本,多为中介公司自己印制,其条款难免对中介公司更为有利。所以签订购房租房合同时,消费者一定要把协议内容搞清搞细。比如租房,需要提供什么样的信息,包括房屋所处地域范围、房屋使用面积大小,看房要不要交看房费、交多少等。如客户认为条款不清,有权要求修改或补充。要明确双方权、责、利。如果条件允许,最好先找一位对这方面比较熟悉的律师做咨询或代理办理。

二、选择正规中介机构。
一定要选择在北京工商局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和在北京市房屋管理部门获取房屋中介资质的公司,同时尽量选择大的信誉好的中介连锁机构,避免被黑中介欺骗。
定金和违约金的区别
定金与违约金都是当事人一方应向另一方交付的款项,并且都有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但定金与违约金是不同的。其主要区别有以下几项:
1、根本目的不同。定金是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根本目的,因此定金属于担保的一种形式。而违约金根本目的是制裁违约行为,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2、交付的时间不同。定金只能在合同履行之前交付,而违约金只能在当事人一方违约后交付。所以,定金具有预先给付和征约的作用,而违约金不具有这些作用。
3、发生的根据不同。定金是由当事人双方在定金合同中约定的,而违约金一般是当事人自己约定的。
4、确定的标准不同。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数额,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最高不能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而违约金因具有预定赔偿金的性质,是根据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额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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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有哪些内容,租赁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一、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有哪些内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
(二)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积、结构、室内设施和设备,以及使用要求;
(三)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和支付方式;
(四)房屋维修责任;
(五)物业服务、水、电、燃气、供热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责任;
(六)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八)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
二、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要注意什么
(一)公共租赁住房需要办理备案手续合同签订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在30日内将合同报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有5年期限的限制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规定
1、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本地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定期调整。
2、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确定。承租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
(四)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补贴或减免的情形承租人收入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租赁补贴或者减免。
(五)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本息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等。
(六)公共租赁住房,如果需要调换的情形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的,经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承租人之间可以互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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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哥哥想开一家餐饮店,我担心他被骗,所以我想知道,餐饮租房合同注意什么方面的内容啊?
[律师回复]
一、如果你想租房先大概的确定下方位:
1、你要知道当地那个地方的房子价格有优势点和自己租房子的预算,好有谈价的筹码。
2、可以适当的到分类信息或者是社区贴吧还有当地的群问下,把对方的劣势看了说下。
3、去租房子的地方看的时候不要带太多现金和偏僻的地方不要一个人去。
4、说的天花乱坠的不要信,小心骗子,租房和有熟人的在一起,也适当的有个照应。
二、租房之前先看和分析
1、房子的地角。交通放不方便,离车站远近,离市场远近。
2、楼层 如果是年轻人这些不是很重要,但如果是顶层,你就要看防水做的怎么样了。
3、不然到了下雨下雪的天很可能会渗水,发潮。而且楼顶一般是冬冷 夏热。
4、进了房子的里面 就要看水 电煤气是不是都好用。
5、水是包括上水和下水的 厨房 卫生间 都要看看,电源的插头。
6、如果家里有家电要看看好不好用 (这是在你看完房子以后真的决定租之前看的)
7、其实这些问题都是决定帮助砍价用的。
8、如果这些我说的已经构成了问题,在房租方面就要适当的让步。
三、去看房子和租房的时候注意安全
1、要注意安全,上家下家最好都带两三个人,以免落单时碰到歹徒。
3、要知道是不是碰到了二东家,房屋的产权归谁。
4、还有这个房东的身份真伪需要仔细辨别。
5、以免别人伪造身份证房产证把房子租给你捞一票走了。
6、身份证房产证都要看原件,最好能到房管局查一下房子的主人。
7、要看下房子的地板和天花板是否漏水是否有水渍。
8、要看下房锁是否有被别人配了钥匙,最好能换下。
9、要看环境是否有危险的高压线等。
10、要看房屋的安全门和窗的防盗,基本上差不多了。
四、确定租住了要和房东签定书面的租赁合同。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4、明确租金标准、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 ,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对提前终止合同是否违约做出约定;对房屋维修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
你好律师,我今年刚毕业,工资很低,准备租房住,离公司也近来着,请问一下关于租房合同怎么写,要注意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址:
  
二、室内附属设施:
  
三、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口月 口季度 口半年 口年 支付,另付押金 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第1次付款计 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 天;
  
(4)连续3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四、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1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五、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六:其它说明: 1、入住时的电表度数:
2.水表度数:
  出租方:
  联系电话:
  承租方: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上面就是你提出关于租房合同怎么写问题的解答,希望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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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合同应注意哪些内容2023
1、应注意合同的有效性;2、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对法人资格审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1)是否依法成立;(2)有没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是否有自己的名称、组织结构和场所。(4)是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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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我作为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想在永川市租房,需要注意永川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的哪几条?
[律师回复] 你需要看完以下六点注意事项。
1.签署合同之前必须查产权
在签署合同之前,除了前期要进行初步的产权查询外,还要亲自进行产权的确认,尤其是二手房交易,产权确认十分重要。你需要在卖方或者中介的陪同下,拿着房产证到当地房地产交易进行产权状况的核实,核实后才能和卖方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认真阅读每一条交易条款
如果不想不明不白地掉入合同陷阱,那么熟读合同条款是你应该做的第1步,你在交易过程中,必须提前对标准合同中需要约定的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的学习,尽量做到记住核心内容,遇见不明白的条款也可以请教专业人士。
3.删除合同中未作约定的空白部分
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则是选择性填写的内容,也许你会觉得这些空白处没什么用处,殊不知这是为卖方提供了优越的作弊条件,他们很有可能就会利用这些空白处在合同上做手脚,损害你的利益。
4.保留任何费用的
对于房产交易来说,交易过程中会有很多税费的,也有各种其他费用的,这些都是重要交易资料的一部分,必须妥善地保存。当交易产生纠纷时,是重要的证明文件,并且在交易过程中可能也会需要用到,所以应该小心保管好。
5.不轻易签订委托书
通常情况下,你可能会涉及到需要委托的情况,比如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产权确认、按揭贷款申请、过户手续办理等事宜,但是买房毕竟不是一件小事,在可以自己亲自办理的情况下较好不要委托。如果需要委托,你就要明确知晓任何形式的委托,当你认为某项委托并不需要时,可以与中介进行具体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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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想要租房子结婚,帮朋友问问,房屋租赁合同内容有哪些,好让朋友心中有数,做打算。
[律师回复]
(一)时限规定
  
1、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任意解除权)。
  
(二)出租人义务
  
1、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3、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如第三人行使抵押权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4、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承租人义务
  
1、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未经出租人同意,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要求承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四)承租人特别权利
  
1、正常损耗免责权。如房屋因正常损耗如电线线路老化等,承租人不用予以赔偿;
  
2、占有、使用、收益权。承租人通过租赁,可以合法地占用及使用方法,也可以通过经营活动获得收益;
  
3、买卖不破租赁权,即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4、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否则,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5、共同居住人的继续租赁权,即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我现在在河源要租一套房子,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河源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请知道的人帮我解答一下!
[律师回复]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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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十大注意事项有哪些?
专业回答
租房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
1、不能“签”口头协议。
  租房一定要签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细。即使你不了解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但是你要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责任。房屋维修及费用也最好写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后麻烦。还要查看上次的水电气以及物管还有光纤电话费等结清没有。
  
2、在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
  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出现问题或故障,应由谁维修,费用应由谁承担,这是双方需要提前明确的,否则,一旦出现问题,极易产生纠纷。
  
3、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
  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4、确认房产证上的人和你签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样,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是否一致。
  租房者
首先应请房东出示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因为现在不少骗子都使用假身份证行骗;
其次请房东出示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加产权证或是使用权证,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
  
5、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6、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这也是双方应重点考虑的问题,三个月一付还是半年一付甚或一年一付等,双方应予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矛盾。
  
7、租金收取和;物业管理费收取约定要明确。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但如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此项无具体约定,则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8、签订租赁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模糊内容要详加询问,并落实于字面。
  在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最好将屋内所有物品详列一份清单,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并注明如果出现破损,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这些看似不起眼的细节其实很重要。在签租房合同时,还要明确租房日期、租房期限、租金、租金变更方式等,避免使用模糊语言,你想租一年的就不要签半年合同,防止房东中途提高价格。
  
9、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审查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房屋产权证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条件,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也要进行租赁登记方可生效。
  
10、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应承担的责任。
  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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