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需要什么条件?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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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的;2、转出:职工意愿流动到外省就业参保的,转入:职工意愿流动到北京就业参保的;3、且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4、社保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社保转移需要什么条件?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经常会遇到需要转移生活工作地点的情况,这是就需要相应的办理社会保险转移,但是许多人并不了解关于社保转移的具体环节。社保转移需要什么条件?办理社保转移的流程有哪些?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下面就来为大家进行介绍。

各地的情况各异,所以当地社保部门对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所以各地的流程或许会有些细节的差别,以北京社保转移为例:

一、 办理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的;

2. 转出:职工意愿流动到外省就业参保的,转入:职工意愿流动到北京就业参保的;

3. 且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4. 社保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 办理材料

2016年9月1日起,北京社保转移手续将简化,只要提供《缴费凭证》和《转移申请》这两个材料就可以了,而且《缴费凭证》还可在网上开具,45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办妥。

北京市内转移

1、参保凭证(转出地社保局转移窗口打印)

2、接收函(社保转入地)

3、联系函(社保转入地)

4、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跨省转移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社保转出地开具)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社保转出地开具)

3、《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社保转入地开具)

4、《在职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表》(社保转出地开具)

5、转移人员 原件及复印件

三、 办理流程

从2016年9月1日开始,参保人员只要在跨省流动就业前开具《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就业参保后,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缴费凭证》和《转移申请》,其他的事情就可以全部交给各地的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网络平台办理了。地区间的社保经办机构在全国统一的经办规程下,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参保人信息的审核、建立和社保基金的转移,为参保人完成社保的转移接续工作。

北京市的参保人员在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时,还可以直接上网开具《缴费凭证》,并可在网上查询转移接续业务办理进度。

北京市内转移

1、带着社会保险登记证,去所属社保中心领取《社会保险撤销申请表》。

2、填写好申请表,办理医保和四险是否有欠费记录,如果没有工作人员会签字盖章。如果欠费就需要补交所欠人员的费用。

3、拿着盖好的申请表,再回到登记处填写四份《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变更表》(简称变更表),盖章后交给工作人员,领取三张变更表及一张《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区转移证明》。

4、在规定日期去转入区办理转入手续。

北京市内转移医疗保险流程

跨省转移

外地转入北京的

1、在转出地开具缴费凭证。

2、在北京单位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3、北京审核后,向转出地开具同意转入函。

4、转出地接到函后,打出缴费明细并转移养老基金至北京。

本文中小编通过介绍北京市社保转移制度,为大家介绍的社保转移需要什么条件和社保转移流程等相关问题。当遇到需要转移社会保险的情况时,可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政策,依照规定流程准备相关材料,进行社保转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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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市户籍
2、非南京市户籍女不满40周岁、男不满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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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转出】参保人员需为暂时中止状态(停保)南京社保转移办理材料【转出】自己办理: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他人代办: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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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单位办理的,填写《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人员花名册(转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南京社保转移办理流程
1、打印凭证前往柜面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疗《参保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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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社保转移需要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广东省缴纳的社保转移回户口所在地,需要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时,要求单位为员工办理社保转出,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同时员工需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社保缴纳社保,开通户籍所在地的社保账号,之后申请转入即可。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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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
(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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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规定。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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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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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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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
(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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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四、办理接续保险手续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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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规定。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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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务转移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合同债务移转应具备的条件如下:1、要有有效债务的存在,这是合同债务移转的前提条件。2、被移转的合同债务没有禁止转移的约束。3、债务移转还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因为债务是一种特定的义务,义务人必须履行,不同债务人的信用、偿还能力是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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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债务转移的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合同债务转移的条件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合同债务转移的条件
(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
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定有承担合同,也不发生效力。但就效力存在瑕疵的债务,在一定情形之下仍然可以成立债务承担。将来发生的债务,也可以设立债务承担,只是要等到该债务成立时才发生转移的效果。诉讼中的债务也可以有第三人承担。
(二)、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
不具有可转移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承担合同的标的。司法实务中通常认为下列债务不具有可转让性:
1、性质上不可转移的债务,它往往是指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特定债务人亲自履行,因而不得转让;
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转移的债务;
3、合同中的义务。
(三)、形式要件
依据《合同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依照其规定。
(四)、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
合同法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份转移给第三方,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规定要求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现行许多人误以为债务转让方式只有一种,即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后再经债权人同意。同意是当事人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的民事法律行为,实际上是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所以《合同法》这条规定债务转移的方式还应包括承担人与债权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经债务人同意及债务人、第三人和债权人三方相互或共同达成协议的方式。
(五)、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的同意
只有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原合同义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才能对债权人生效。这主要是因为债务作为一种义务乃是债务人必须履行的,而且合同义务的履行直接关系到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如果允许债务人随便处分或者转让其债务,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就很难保证。倘若合同义务受让人没有履行义务的能力,或信用不佳,那么债权人的利益甚至就根本不能实现。因此,《合同法》明确要求“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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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债务转移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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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转移的债务;
3、合同中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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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的同意。
只有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原合同义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才能对债权人生效。这主要是因为债务作为一种义务乃是债务人必须履行的,而且合同义务的履行直接关系到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如果允许债务人随便处分或者转让其债务,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就很难保证。倘若合同义务受让人没有履行义务的能力,或信用不佳,那么债权人的利益甚至就根本不能实现。因此,《合同法》明确要求“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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