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包括晚上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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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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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法》只对工作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至于实行什么工作制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无论实行哪种工作制,都不能背离法律规定的8小时/日,40小时/周,167.4小时/月工作时间,任何超出时间都属于加班。根据工作时间的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包括晚上。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包括晚上吗?

劳动人员在和用人单位确定好劳动关系之后,劳动人员就要对用人单位履行相应的劳动义务,而用人单位就要对劳动人员进行劳动权利的保护。然而,劳动关系从确立到变更或者解除的这一段期限内,就是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那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包括晚上吗?

一、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包括晚上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判定

劳动关系存续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到正式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间的期限。包括:试用期间、实际劳动期间、病假医疗期间、产假期间、休假期间、停薪留职期间等。

认定劳动关系有两个基本标准

1、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应当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首要的与独立的标准。原因在于,这种关系是人身隶属性的集中体现,也是劳动关系的根本标志。应当看到,这种关系表现方式多样,既可以体现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直接与具体的管理,也可以体现为劳动规章制度下的间接与抽象的管理。

同时,也不宜只将这一关系表述为劳动者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与监督。这样表述只能站在劳动者一方面,不能反映用人单位一方面,从而无法全面认定劳动关系。

2、是用人单位的供基本的劳动条件。这应当是认定劳动关系的一个结合性的标准。所谓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动场所、劳动对象与劳动工具。用人单位之所以成为用人单位,就在于它掌握了相应的劳动条件,并因此成为劳动者劳动力的使用者,对劳动者进行管理、指挥与监督。由于实践中情况的复杂性,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应限于基本劳动条件。

劳动人员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确立之后,并不是永久存在的。其中就会发生很多的原因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终止。而劳动关系在确立到解除的这一段期限就是我们的劳动关系存续期。这其中还包括休假,病假期间等。所以在面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包括晚上吗这样的问题时,法律规定是包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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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终止或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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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针对差额补缴情况办理补缴情况证明(差额补缴:原先没按规定准时缴存,后期做补缴);增额补缴不需要办理补缴情况证明,正常申请即可(增额补缴:原先有按时缴存,后期单位增加绩效福利部分而做出的补缴,例如:2012年3月份额公积金准时缴存,后期又做出3月份的补缴);
2、本地户口满足近期6个月正常按时缴交,异地户口满足近期12个月正常按时缴交,早期的补缴不必办理补缴情况证明,正常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即可;
3、不办理缺缴最近两个以上(不含)公积金份额的补缴情况证明;例如:2012年3月最新缴存至2011年12月公积金份额(不能申请)2012年3月最新缴存至2012年1月公积金份额(可申请)案例:小方于2012年3月向承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当时小方的公积金最新缴交至2011年12月份额,承办银行在公积金贷款系统做出申请,保存了申请数据,但系统提示有问题,不能进入下一步申请环节,那么小方只能督促自己的单位尽快缴交2012年1月份额,等缴交了2012年1月份额,于3月前承办银行再次做出申请,方法:重新输入基本信息的公积金账号后按回车,这样才能显示2012年1月份额,系统不再提示有问题。
4、不办理不在职期的补缴情况证明;不办理公积金账户封存当中的补缴情况证明;
5、不办理最近一次性补缴6个月(本地)或12个月(异地)以上缴存份额的补缴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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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由第三方公司代缴公积金需带代缴证明;《补缴情况证明》办理部门:中心审批部或中心下属四个办事处(番禺、花都、增城及从化),以房屋归属地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补缴情况证明,例如:购房地址在番禺,那么申请人去番禺公积金办事处办理;办理单位补缴情况证明办理补缴证明需带齐资料到办理部门咨询,待审核通过给予开具《补缴情况证明》。办理单位补缴情况证明所须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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