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病休待遇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3-01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7人
专家导读 从法律角度和实际操作层面来讲,企业制定的薪酬制度最终落实于工资的支付环节,因此有必要首先对工资支付的流程予以梳理:1、确定工资支付的项目及工资总额根据企业的薪酬制度或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确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总额及工资包含的项目。
工伤病休待遇是怎样的?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 大部分人都在追求更高工资更好待遇。但总有那么一部分不同的人,例如我们都知道的高空清洁工、工地的工人,他们更关心的还是工作的安全性。那么这里不得不说的就是工伤问题,接下来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工伤病休的待遇是怎样的?

工伤病休待遇是怎样的?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

3.但在实际中,很多单位是按照底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发放,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 至于病假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在这个社会中,很多人已经将钱视为最重要的东西。可是有句俗话也叫钱乃身外之物,健康才是第一位的。我们在追求更高工资的同时也要对安全性进行考量。像这种很危险的工作大都是外地人,有时遇到工伤类的事件时可能会受到不公平的对待,大家一定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7千字,阅读时间约6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7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工伤病休待遇是怎样的?
一键咨询
  • 170****64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4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7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5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8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0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3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2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3****11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7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3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0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0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7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5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公务员工伤病休待遇如何规定?
公务员病假规定,《公务员法》没有对公务员病假做明确的规定。 《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得了矽肺病,退休后有什么待遇,退休工资待遇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工作补助标准:调任较轻工作的矽肺患者,发原标准工资的100。对于二,三期矽肺患者的,需要脱产休养的,在一年内发给原工资的100,一年后,发给原工资90。对患一期矽肺并合并肺结核或代偿机能属乙、丙两类需要脱产休养的,可按二,三期矽肺患者的待遇处理。一期矽肺患者回家休养的,发本人标准工资的60。调其它单位工作的,不降低本人工资,由调入单位发给。 申请程序:《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照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患职业病的职工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77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退休人员病故后的待遇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退休职工去世后补多少个月工资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 自2006年7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为: (一)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 1、公务员,为本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 (二)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其中: 1、离退休人员为本人基本退休费,即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本人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2、按照《关于颁发〈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本人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本人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三)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的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
请问现在宫外孕,是休产假待遇?还是病假待遇?
[律师回复] 劳动者在病情医疗期内,依法享有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但是劳动者也必须提供病假条、诊断证明等材料。rnrn根据《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rnrn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rnrn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rn(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rnrn(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rnrn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rnrn第五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退休人员病故待遇怎么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退休职工去世后补多少个月工资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 自2006年7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为: (一)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 1、公务员,为本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 (二)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其中: 1、离退休人员为本人基本退休费,即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本人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2、按照《关于颁发〈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本人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本人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三)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的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享受工伤待遇退休有哪些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10w+浏览
工伤赔偿
2020退休人员病故待遇是怎样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退休职工去世后补多少个月工资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
自2006年7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为:
(一)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
1、公务员,为本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
(二)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其中:
1、离退休人员为本人基本退休费,即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本人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2、按照《关于颁发〈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本人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本人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三)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的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
退休人员病故待遇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退休职工去世后补多少个月工资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 自2006年7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为: (一)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 1、公务员,为本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 (二)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其中: 1、离退休人员为本人基本退休费,即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本人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2、按照《关于颁发〈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本人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本人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三)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的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
病假休息三周的待遇是什么
[律师回复] 劳动者病假时待遇如下: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病假的休息不仅是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关的企业会进行病假工资的处理,但是在实际的生活中,此类问题的解决没有程序上的那么简单,所有人在问题的解决过程中,只会进行进行一定的了解,但是具体的细节处理,当事人可能因为生病而忽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7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退休职工因工伤疾病死亡待遇是怎样的?
退休职工因工伤疾病死亡待遇是按照当地的工商保险规定来进行,比如说因为工作原因死亡的一次性伤残抚恤金,本人按照20个月的基本工资来进行发放,因为病所死亡的一次性补贴金的发放标准是本人工资的10个月。
10w+浏览
工伤赔偿
矽肺病到了退休年龄退休后,什么待遇好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工作补助标准:调任较轻工作的矽肺患者,发原标准工资的100。对于二,三期矽肺患者的,需要脱产休养的,在一年内发给原工资的100,一年后,发给原工资90。对患一期矽肺并合并肺结核或代偿机能属乙、丙两类需要脱产休养的,可按二,三期矽肺患者的待遇处理。一期矽肺患者回家休养的,发本人标准工资的60。调其它单位工作的,不降低本人工资,由调入单位发给。 申请程序:《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照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患职业病的职工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矽肺病到了退休年龄,退休后有什么待遇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工作补助标准:调任较轻工作的矽肺患者,发原标准工资的100。对于二,三期矽肺患者的,需要脱产休养的,在一年内发给原工资的100,一年后,发给原工资90。对患一期矽肺并合并肺结核或代偿机能属乙、丙两类需要脱产休养的,可按二,三期矽肺患者的待遇处理。一期矽肺患者回家休养的,发本人标准工资的60。调其它单位工作的,不降低本人工资,由调入单位发给。 申请程序:《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照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患职业病的职工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工伤员工退休后待遇吗?
在我国劳动法中规定了法定的退休年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无需再到去用人单位工作,还可以享受关于非洲的一些待遇,但是这个时候如果发生了工伤的话,将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主要还是因为并不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一些工伤。
10w+浏览
工伤赔偿
2020年退休职工病死后,有什么待遇?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退休职工去世后补多少个月工资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 自2006年7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为: (一)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 1、公务员,为本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 (二)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其中: 1、离退休人员为本人基本退休费,即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本人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2、按照《关于颁发〈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本人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本人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三)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的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77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7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职业病待遇工伤待遇是怎么样的?
职业病待遇工伤待遇:被确诊的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10w+浏览
工伤赔偿
矽肺病到了退休年龄了,退休后有什么待遇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工作补助标准:调任较轻工作的矽肺患者,发原标准工资的100。对于二,三期矽肺患者的,需要脱产休养的,在一年内发给原工资的100,一年后,发给原工资90。对患一期矽肺并合并肺结核或代偿机能属乙、丙两类需要脱产休养的,可按二,三期矽肺患者的待遇处理。一期矽肺患者回家休养的,发本人标准工资的60。调其它单位工作的,不降低本人工资,由调入单位发给。 申请程序:《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照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患职业病的职工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赔偿标准 > 工伤病休待遇是怎样的?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