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为限对外偿还债务。股东若完成出资的,公司债务与股东无关,股东若未足额出资,以其认缴出资为限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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