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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当得利是事件、无因管理是行为。
二、不当得利是没有法定或约定的原因,一方获益、一方受损;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主观上具有管理他人事务的意思,客观上实施了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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