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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更新时间: 2018-09-20 1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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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赡养证据有这些。一存在抚养赡养关系的证明,如户口本单位居委会村委会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二每月经济收入及证明三,要求变更费用数额的,需要提供相应的调解书判决书和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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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赡养纠纷需要哪些证据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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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纠纷举证要哪些证据
1、存在抚养、赡养关系的证明(户籍簿、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或有关法律文书。2、每月经济收入及证明。有工作的由单位或雇主证明,无工作的由居委会、村委会证明。3、要求变更费用数额的,应提供原处理的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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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纠纷案例?
赡养父母既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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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纠纷怎么调解,怎么解决纠纷纠纷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赡养纠纷怎么调解 一、调解要做到耐心、细心、诚心。要耐心送达和联系被告,耐心听当事人的倾诉,耐心做当事人的说服和教育工作;细心安排调解时间,尽可能通知双方到庭,细心照顾老年人的情绪变化,细心保证调解内容的完整;以诚心对待当事人,用诚心感化当事人。 二、找准矛盾焦点,有的放矢。赡养纠纷往往牵扯到其他家庭矛盾纠纷。因此,在调解过程中,既要将调解重点放在赡养纠纷的履行上,又要以其他矛盾纠纷的解决为切入点,有时也有必要解决当事人的其他家庭矛盾纠纷。承办法官要找准矛盾焦点,有的放矢,既要注重调解效果,也要讲求工作效率。 三、强化司法为民思想,多开展巡回审判。这样不仅可以方便当事人,还可以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宣传作用,以缓解赡养纠纷案件不断上升的趋势。 四、找准法律与道德的结合点。不履行赡养义务既可以由法律来调整,同时也受到道德的约束,在调解中,应当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仅要从法律的角度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更重要的是从道德的角度让当事人明白赡养老人是其应尽的义务。 五、充分发挥外部力量的协助调解作用。多利用大调解中心、基层民调组织、当事人所在村委会干部以及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共同协助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利用社会给当事人施加一定压力,让其从思想根源上树立履行赡养义务的法律意识。 六、调解项目及内容应尽可能详细。由于赡养纠纷调解内容比较细琐,这就要求法官必须认真仔细地对每一项具体内容开展调解工作,尽可能使每一项调解内容都做到具体明确,不仅有利于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便于以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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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纠纷举证要提供哪些证据
1、存在抚养、赡养关系的证明(户籍簿、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或有关法律文书。2、每月经济收入及证明。有工作的由单位或雇主证明,无工作的由居委会、村委会证明。3、要求变更费用数额的,应提供原处理的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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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费纠纷需要追加被告吗?
赡养费纠纷可以追加被告人,这是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赋予我们的权利,具体还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是否需要追加被告,每个人的需求不同,法院并不能强行让当事人追加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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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纠纷调解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赡养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民事纠纷进行审理前,是可以进行调解的。 调解的过程: 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2.人民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3.人民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进行调解。 4.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5.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1.丰富调解方法,做到耐心、细心、诚心。总体而言,赡养纠纷的调解工作和其他纠纷的调解大同小异,但因这类案件的自身固有特点,应当做到更有耐心、更加细心、更有诚心。要耐心听当事人倾诉,耐心做当事人的说服和教育工作;细心安排调解时间,尽可能通知双方都到场,细心照顾老年人的情绪变化,细心保证调解内容的完整;以诚心对待当事人,用诚心感化当事人。 2. 找准矛盾焦点,有的放矢。对调解工作而言,其主要目的就是赡养纠纷达成调解协议,但对赡养纠纷而言,往往又牵扯到其他家庭矛盾纠纷。因此,在调解过程中,既要将重点放在赡养纠纷的履行上,又要以其他矛盾纠纷的解决为切入点,有时也有必要解决当事人的其他家庭矛盾纠纷。这就要求我们找准矛盾焦点,有的放矢,既要注重调节效果,也要讲求工作效率。 3.强化为民思想,扩大法制宣传效果。许多赡养纠纷中的老人行动不便,为体现司法为民的思想,我们可以到当事人的所在地进行调解,不仅可以方便当事人,还可以起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宣传作用。 4.找准法律和道德的结合点。不履行赡养义务既可以由法律来调整,同时也受到道德的约束。在调解中,应当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仅要从法律的角度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更重要的是从道德的角度让当事人明白赡养老人是其应尽的义务。 赡养纠纷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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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父母就赡养费问题产生了纠纷,并且遭到了对方的起诉,想询问下关于赡养费纠纷能提供什么证据?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构成上述关系的赡养、抚养义务人,应依法承担赡养或抚养责任,若被赡养人或抚养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赡养或抚养义务人应承担的赡养或抚养费按以下方法计算:
1、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对于老年人的基本赡养费,可以设各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各地低保补助为上、下限,结合赡养人收入的比例(如20%左右)进行计算。即按赡养人收入一定比例所得数额对照前述上、下限,如该数额在此区间内的则以该数额确定赡养费标准,如该数额高于或低于上、下限的,则以上限或下限确定为赡养费标准。
2、对老年人生病发生的医疗费,除保险理赔外,其余费用应按医疗部门的票据额计入赡养费中。
3、对因生病或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而子女无法照料的,应将护理费用计算在赡养费内,而这一费用将根据有关养老机构证明或当地一般雇佣人员标准计算。
4、对于老年人的住房费用、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和必要的保险金费用应当以相应支出发票为据计算赡养费用。
律师您好!我有一个朋友叫我了解一下关于这个赡养费纠纷被告确认有哪些法律依据呢,朋友现在在处理关于赡养费风问题,希望能给我解答一下,谢谢。
[律师回复] 老人有多个子女的,子女的赡养老人的压力应较小。但是,多个子女之间有时会存在互相推诿责任的情况,导致老人无人赡养。如果父母向法院起诉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的,赡养诉讼中的被告是所有的子女,而不能只起诉部分子女。因为赡养义务是一个整体连带的责任,只有诉讼中充分了解了各个子女的具体情况后,合理分配子女之间的赡养义务,才能做到合理分配赡养义务。
参考案例
张老太今年80高寿,一直住在大女儿家中,日常的起居也有大女儿照顾着。二女儿嫁得远,对老人也是不闻不问。小儿子结婚后,不当家,从未尽过赡养义务。张老太决定向法院起诉小儿子,并要求每月给予自己500元的赡养费。
法院受理后,同时向张老太说明被告除了小儿子以外,还需要追加二女儿和大女儿。张老太听后,表示同意。经过法院审判,判决大女儿负责照顾张老太的日常起居,二女儿和小儿子每月给付赡养费400元。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21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民诉法》
第119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民诉意见》
第54条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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