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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为保障权利人的物权作了哪些规定

2021-03-18 18:02:16 791 损害赔偿, 其他侵权

00:00

57″

音频内容:

(1)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2)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3)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4)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5)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6)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7)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物权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性质是私法:私法性质是基于民法的性质产生的;物权法所调整的基本内容仍是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物权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是财产法;物权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是强行法;物权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是普通法;物权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是固有法。基本原则是贯穿一部法律始终的基本精神和基本理念。在中国的立法和学理上,有确定一部法律的基本原则的习惯: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公示公信原则。

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物权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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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专利权人拥有哪些权利
从我国《专利法》中的规定可以了解到,作为专利权人可以拥有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四项。即独占权,也被称为专有权;许可实施权,在满足一定条件先可以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专利技术;转让权,可以将自己的专利转让给他人;其他一些权利,有标记权、放弃权、诉请保护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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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无障碍车位物业可以设障碍物吗?比如花箱和禁止停车三角牌,前提小区全体业主没有一辆残疾人车,白白浪费10几个车位资源
[律师回复]
一、小区车位的法律性质小区内车位在法律性质上应属于小区业主共用的附属设施,但是,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状态也分为两种:
一种是只能为全体业主共有并且公用的附属设施,如公用绿地、道路等
另外一种是可以单独为特定人所有的附属设施,但以定期收费为条件向全体业主提供服务,或者该特定人的范围必须是业主。
小区内车位就属于后一种附属设施,可以单独为特定人所有。
二、除了占用小区公共区域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以外,其他车位的归属以当事人约定为准。《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
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第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增设的车位,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所称的车位。
从《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及解释的相关规定来看,小区内车位的所有权有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如果小区车位在规划设计中占用的是小区业主共有部分区域,则可以直接依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认定其归属小区业主共有
其次,如果小区车位并未占用小区业主共有部分区域,则可以根据小区业主与开发商在购房时的约定来确定。即小区业主与开发商签订买卖、赠与、出租车位的合同,或者在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约定了有关车位归属的条款。
最后,如在购买合同中未约定车位归属或约定不明确时,可以考虑两个重要因素来确定:
一是业主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是否约定以公摊面积方式计价,且车位建筑面积是否属于公摊面积范围内
二是车位的建造成本是否已实际被计入业主与开发商购房的合同价款中。
如是,则可以认定双方约定车位归业主共有。如不是,小区车位的所有权归开发商。但根据部分地区的司法判例,开发商要提供证据证明小区车位建筑面积不属于公摊面积范围或车位的建造成本未被计入购房的合同价款中,否则,法院将认定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
三、业主对小区车位归属与开发商产生争议,应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
根据前款分析及所引用的法律法规,如小区业主对小区内的车位的权利归属与开发商产生纠纷,应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的法律文书能够最终确定小区内车位的权利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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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与著作权属于物权吗?
著作权和专利权都不是物权,这两种权利是知识产权,属于无形的财产权,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著作权和专利权的保护对象,保护条件不同,著作权要求作品是独创的,专利权要求产品具有新颖性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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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设置路障合法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对小区设置桩的方式禁止停车一事,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可以理解,但方式方法上应该更灵活一些,如设置可移动的设施,不妨碍整个小区交通大局,比如能安排专人值守,以防止突况时消防通道畅通就好。有些矛盾确实很难调和。居民提高安全认识非常关键。如果只图自己方便,那这小区就乱套了。
对于小区物业设置路障到底合不合法,消防部门和律师角度如下解释:
消防部门:消防车道不应小于4米 个人违反规定要被罚款
我国《新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规定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规定
单位违反本规定,责令整改,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本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律师:物业设置桩合不合法 要由合同来决定
就物业是否有私设路障权限这一问题,私设路障的现象是否合法没有很严格的界定,要根据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共同签订的合同来决定。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都是签有协议的,业主委员会的授权也很重要。
如果物业占用消防通道私设路障,则是不合法的。物业必须按照消防建筑的要求,设立小区内的消防通道,让消防车随时可以进去到小区内,所有超过4米宽的道路都应是消防通道,还要求是环形路最好,不是环形路必须要有会车道和回车场,任何人都不得非法占用消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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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称为什么?
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称为版权。版权是属于作者的一种专属的权利,是对于我国公民合法权益的一种保障以及对劳动成果的认可,因此一旦版权受到了侵犯的,侵权行为人将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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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物业需要对保障房低商收取物业费?
[律师回复] 如果安置房小区物业能够拿出政府部门下发的收费许可和收费依据那么就需要缴纳物业费,反之不需要缴纳。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 扩展资料:安置房一般可以分为以下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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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可以作为质押吗?
专利权中的财产权是可以质押的。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中,就可以质押的权利做出了范围划定,其中第三款明确规定,专利权中的财产权是可以质押的。因而,专利权中涉及到的财产性权利其实是可以进行权利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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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存钱有利息吗?利息多少钱
[律师回复] 微信查询:点开自己的微信,在微信添加好友处搜索北京社保(自己所在的地区社保)公众号,然后关注后,弹出一个聊天界面,界面最下面有个社会保险点开里面有社保查询。按照弹出来的登录框进行填写即可完成。一般都是身份证号和密码验证码。
第一个账户功能就是以前的医保卡账户功能。
第二个账户功能就是最新的银行卡的账户功能,而且这个银行卡是一类账户,也就是全功能的金融账户。所以想要查询自己的社保卡,医保卡的账户当然是要在,购买药店或者医院的门诊,直接查询就可以了。通过药店或者门诊就可以一目了然得知自己医保卡当中的余额。
1、社保卡余额查询
一:社保局查询。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社保卡余额查询
二:网上查询。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号),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拨打社保查询电话,为12333。不同地区查询,拨打前加区号,收费,按当地的市话标准,
4、社保卡余额查询
四:触摸屏查询。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5、加微信公众号,关注当地社保微信公众号,点击我的社保即可查询。扩展资料: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1、社保缴费基数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2、缴费比例缴费比例,即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费率。我国《社会保险法》对社会保险的征缴费率并未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按照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的规定,对不同的社会保险险种,我们实行不同的征缴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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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账户功能就是最新的银行卡的账户功能,而且这个银行卡是一类账户,也就是全功能的金融账户。所以想要查询自己的社保卡,医保卡的账户当然是要在,购买药店或者医院的门诊,直接查询就可以了。通过药店或者门诊就可以一目了然得知自己医保卡当中的余额。
1、社保卡余额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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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微信公众号,关注当地社保微信公众号,点击我的社保即可查询。扩展资料: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1、社保缴费基数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2、缴费比例缴费比例,即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费率。我国《社会保险法》对社会保险的征缴费率并未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按照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的规定,对不同的社会保险险种,我们实行不同的征缴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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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为死罪辩护人有哪些权利?
作为为死罪辩护人享有的权力有:对于律师的辩护意见,应当在裁判文书中写明采纳与否的理由等;人民法院因故推迟开庭时间应当于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律师,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律师送达裁判文书等,以保证诉讼正常进行;应当免收或者按照复制材料所必须的工本费减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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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破产企业职工的权利保障
[律师回复]   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该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又将破产清偿顺序作了明确规定,即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是普通破产债权。  同时,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破产企业职工的权益,在《破产法》第132条中还规定: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依照本法第113条的规定清偿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以本法第109条规定的特定财产优先于对该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受偿。同时,企业在破产时还应当提交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当向人民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总之,保障企业职工利益的条款贯穿整个《企业破产法》,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劳动力的权益保护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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