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请求赔偿的主体资格就是原告,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原告,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使其人身或财产受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者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死亡人的权利继受人以及死者生前,残者残前抚养的被抚养人。对于因交通事故而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可能的被告主要是:
1、机动车驾驶员;
2、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
3、承保机动车交强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
4、机动车的挂靠单位;
5、因机动车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试乘人损害的,可以列提供试乘服务者为被告;
情况比较多,发生事故不懂起诉的,建议委托律师起诉以免起诉错误而输了官司得不到赔偿。
这个问题因法律有变,需要分情况把握,把握不准的建议聘请处理,以免错过诉讼时效。首先,2017年10月1日《民法总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施行,诉讼时效已变为3年。
《民法通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权利人之权利受到损害的事实发生在2017年9月30日之前,自诉讼时效起算之日起至2017年10月1日超过一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已届满,不因《民法总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施行而变更;尚未超过一年的,其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特别是近亲属范围: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近亲属是指: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也就是说,近亲属是可以委托律师的。
所谓的交通事故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和支出的费用,包括案件的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对交通事故案件的受理费,以诉讼标的额的大小,分段依一定的比例分别计算,然后将各段的数额相加即为案件的受理费的总额。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交通事故的律师费需要按照赔偿金额按照一定百分比进行具体计算、确定,且律师费会因为地域不同而产生差异,一般建议当事人直接到律师事务所与律师当面协商确定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