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即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广州市中心区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自然日),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自然日)以上。
1、限行实施时间:2018年7月1日起。
2、限行有效期:5年。
3、限行时间段:本人号牌被限行当天的24小时,不分上下高峰。
4、限行对象:针对非广州车牌
5、限行规则:“开四停四”
6、规则是: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管控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
7、限行处罚:限行开启之后,违规处罚依靠电子警察监控,违规罚款200元,记3分,1个自然日最多处罚1次(1宗)。
8、限行范围:边界长度约为100公里,限行面积约为600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