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问题:上述条款应该不隶属霸王条款。因为霸王条款通常是指制定格式合同一方在格式合同中一方拟定的逃避法定义务或是减轻自身职责的条款。您与商场的合同应该不隶属格式合同(这个有待您确认)。
第二个问题:您当时签了合同,就意味着您接受了改条款,需要接受该条款的约束。因此,你们只能撤离。
第三个问题:合同中只商定了商场提前终止合同的权利,无商定你们能够提前终止合同,因此你们提前终止合同的请求不被接受。尽管觉得这样的条款很决裂法,但是从法律的角度分析是这样的。不愿意定正确,希望他人能找出对你们有利的点。从实践的角度,你们看能否尝试与商场再谈谈,给你们一些相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