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你提问的法院拍卖的房子租约怎么办的回答是: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这句话的意思是,租赁在前,抵押在后。如果将来抵押权实现时,不管房屋拍卖给谁,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所谓买卖不破租赁。这句话也有另外一重意思,就是如果抵押在前,租赁在后的话,租赁权是不能对抗抵押权的。这里又分为两种情况。
一、出租人将出租房已抵押的情况告知了承租人,承租人还是愿意租赁房屋,那么抵押权实现后,对承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二、出租人没有将房屋已抵押的事实告知承租人,抵押权实现后,对于承租人的损失,由出租人承担。这里的告知,必须是以书面形式的。所以,租户应该根据上述情况,看看到底属于哪一类的,到底是自己承担损失呢,还是向出租人追偿呢!
第四十二条抵押权人处分抵押房地产时,应当事先书面通知抵押人抵押房地产为共有或者出租的,还应当同时书面通知共有人或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或承租人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