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婚成立的条件有二:
①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已存在的婚姻不是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而是真实有效的。
②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有配偶者与婚姻外的异性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共同生活。在实践中,重婚行为主要由法律婚与事实婚两种状态混合形成,主要表现为:
一、前一个婚姻是登记婚姻,后一个婚姻是事实婚姻
这是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情形。一方与配偶登记结婚的,后来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重婚罪是指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或者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这种情况是典型的重婚行为,当然构成重婚罪。
二、前一个婚姻是事实婚姻,后一个婚姻是登记婚姻
《刑法》第258条中的“配偶”应当包括因事实婚姻而形成的夫妻双方;事实婚姻是指自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开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情形。事实婚姻既为法律承认则应受法律保护,所以是合法婚姻,因此在这种情形中重婚者行为无疑侵犯了一夫一妻制,其行为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应认定为构成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