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风险主要是因为企业自身先天不足所致。以煤炭为质押进行贷款的多为中小企业,而这些企业的内部管理往往存在诸多风险。具体说来可分为以下七点。一是产权风险,即企业资产与其投资者个人间因产权不清、权责不明引发的风险二是决策风险,指借款企业治理结构不规范(如投资者个人说了算)、不完善所引发的风险三是投资者个人风险,借款企业命运往往寄托于投资者个人,一旦投资者发生意外或有其他不利事项,将会给企业带来严重后果四是财务风险,部分借款企业财务报表要么没有建立或不规范,要么有几套且相互不一致,而且很少去审计,真实性难以判断五是关联风险,关联交易难以掌握,资金随意在关联企业之间流动,给银行掌握贷款资金用途、资金流向等带来难度,也使借款企业的骗贷、逃避银行监管和逃债行为有机可乘六是对外担保风险,未经过规范的公司决策程序而随意对外担保,或企业之间互保,一旦一家企业发生危机,极易波及诸多关联小企业七是矿难事故风险,在借款企业有自有煤矿的情况下,库存煤炭质押借款合同需警惕矿难较多的煤矿被政府关停、从而影响其正常经营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