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相关政策精神,事业单位的类别是严格依据其承担的社会功能所划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认定与其是否有执法权没有直接联系。另外,《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即受委托组织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具有熟悉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应对有条件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