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条件是:
1、具有农村户籍且居住在危险房屋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贫困户类型按照省住建厅、发改委、民政厅、残联《关于农村危房改造中贫困家庭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村201313号)要求,由相关部门予以认定,并出具贫困户证明。
2、农村危险房屋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经鉴定为D级(整栋危险)或C级(局部危险)。
3、申请改造的农村住房信息必须在国家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登记,未录入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的危房,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