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的合法生育一孩和二孩子女的,女方享有产假98天,如果难产,产假延长15天。各地计生政策还有规定是,合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在享有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享有产假奖励,具体奖励产假时间不一样,以当事人所在地计生政策规定为准。地方政策:《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国家规定《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