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合同商定的地点大范围的进行变换,严重影响工作生活等,导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量,未能就变换劳动合同内容达到协议的,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薪水后,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赔偿。经济赔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2年支付一个月薪水的准则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2年的,按2年计量;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水的经济赔偿。如果劳动合同商定的工作地点变动不大,对您的工作、生活影响不大或者单位安排了相关的通行便利、补贴等,不能构成导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情况,您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可能不能得到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