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遗失的,持证人应当及时向原申请机关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办理条件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办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本人相片
3、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办理流程
1、窗口申请(携带相关资料到窗口申请,填写相关表格)
2、受理(收取资料,受理申请)
3、审批(对资料进行核查审批工作)
4、出证办结(领取《广东省居住证》)办理地点办理地点:东莞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楼流动人口管理大队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时间办事地址:联系电话:东莞各公安分局地址以及电话办理时限:15天办理费用对流动人口因遗失、损坏而补领、换领居住证的,收取《广东省居住证》工本费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