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这种情况应该是非常多的,因为近些年随着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大量农村人口进城安家落户变成的市民,但在家里仍然留有老宅,有的在闲置,有的租借给亲友,有的是逢年过节回去住上几天,联络一下与老家亲友的感情。
另一方面,由于城市建设的扩张及工业设施、基础设施建设的增多,近些年农村遇到征收拆迁的情况也非常多,这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农民土地遇到征收,相关部门就会按照“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活有保障”的原则,给予农民相应的征收补偿,如果是房屋和宅基地征收拆迁还有可能分到安置房屋。
还有就是近年很多农村都在统一规划新农村,这指的是针对一些村庄基础设施差、位置偏远、人口少且流出量大等实际,把多个村庄进行合并,重新选址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建成后街道宽敞顺直,房屋高大气派,环境干净漂亮,还建有公园广场、超市学校等公共设施。如果哪一个村面临统一规划新农村,村民老宅拆迁也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如果我们户口已经迁出农村,但在村里还有我们的宅基地和房屋,在征收拆迁或在新农村建设中应当怎样补偿呢?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来看如果我们户口迁出以后,在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还有哪些权利,当前国家提出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因为农村土地所有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只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宅基地的资格权,也就是户口迁出之后就没有了农村宅基地的资格权了,但地上的房屋是自家的私有财产,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我们就拥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如果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面临征收拆迁,给予的补偿一方面是房屋财产权的补偿,另一方面是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的补偿,那我们就可以看出,如果面临拆迁,我们老家的宅基地和房屋是一定能得到补偿的,其中房屋的财产权要全额补偿,所有权的补偿应当给村集体,因为我们没有了资格权,这一部分也没有了补偿,但使用权也应当有一部分的补偿。
具体应当补偿多少,还会不会分给一套安置房,这就要经过村集体研究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表决通过,一般情况下会给予一定的补偿,但会比户口在村里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少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