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
一、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根据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因此,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每天8小时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换句话说,双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决定权在企业,职工没有选择权。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根据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第二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由原来的7天改为10天,即: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
一、初
二、初
三);
(3)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4)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也就是说,以上日期就是法定休假日,如果在以上日期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300%的工资。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但是,在上述三种情形下组织劳动者劳动是不完全一样的,如法定休假日对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办法无法弥补的,因此,应当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和本法的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本条的规定,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应当视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其为了完成超过合理数量的劳动定额而加班工作的工资报酬。
2012年2月,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表示节假日加班费需依法纳税。
附:2018年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算法
元旦节
12月30日~1月1日,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2017年12月30日(星期
六)、31日(星期日)加班两倍工资;
2018年1月1日(星期一 法定假日)加班三班倍工资;
春节
2月15日~21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1日(星期日)、2月24日(星期
六)上班。
2018年2月15日(星期
四)、19日(星期
一)、20日(星期
二)、21日(星期
三)加班两倍工资;
2018年2月16日(星期
五)、17日(星期
六)、18日(星期日)3天法定假日加班三倍工资;
清明节
4月5日~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2018年4月5日(星期四 法定假日)加班三倍工资;
2018年4月6日(星期
五)、7日(星期
六)加班两倍工资;
劳动节
4月29日~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
六)上班。
218年5月1日(星期二 法定假日)加班三倍工资;
2018年4月29日(星期日)、30日(星期
一)加班两倍工资;
端午节
6月16日~6月18日,6月1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218年6月18日(星期一 法定假日)加班三倍工资;
2018年6月16日(星期
六)、17日(星期日)加班两倍工资;
中秋节
9月22日~9月24日,9月2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2018年9月24日(星期一 法定假日)加班三倍工资;
2018年9月22日(星期
六)、23日(星期日)加班两倍工资;
国庆节
10月1日~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
六)、9月30日(星期日)上班。
2018年10月1日(星期
一)、2日(星期
二)、3日(星期
三)3天法定假日加班三倍工资;
2018年10月4日(星期
四)、5日(星期
五)、6日(星期
六)、7日(星期日)加班两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