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宅基地上养殖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在宅基地空余地面上建设了养殖场,二是自己散养了一些家禽。针对第一种情况,如果养殖场的建设经过了相关的批准手续,属于合法建筑的,则按照养殖场的补偿标准来补偿。具体为:
一、对养殖场的建筑物、附属设施等的补偿。建筑物的补偿标准是根据评估来确定的,一般禽畜圈舍及附属设施根据建造成本价并结合成新来评估。
二、养殖场停产停业损失。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应该根据养殖场的经营收入、利润,停产停业的时间长短等因素来进行评估。
三、对存栏禽畜的出清的补偿。存栏禽畜的出清补偿,一般是结合禽畜的种类、大小、市场价格来确定。
四、养殖场搬迁补偿。也就是对设备搬迁和搬迁的损失进行评估补偿。
五、奖励。拆迁奖励根据各地的政策制定,国家并没有具体的规定,具体以当地征收文件为准。再来看第二种情况。散养这种情况,这在实践中是比较常见的。散养是不需要经过批准手续的,其补偿也不如养殖场那么高。一般按照附属设施进行补偿,附属设施的具体补偿标准也可以在当地的征收文件中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