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屋政策限定,还建房的更名是不应予解决的。还建房在未解决“两证”之前,在法律意上房主尚未获到还建房的物权,在拆迁办直接解决“更名”手续或者私下公证一份买卖协议,隶属非常规操作做法,如果买下这样的还建房,买下人存在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从而最终不能获到合法产权证的风险。买卖还建房指标的做法是在钻法律的空子,这其中必然牵涉到造假甚至行贿受贿。而且,十几万买来的只是一个选购指标,风险很大,后期很容易出现合同纷争。建议市民不要迷茫选择。此外,超前转让还存在着不能借贷的问题,买方需要一次性付足全款,这对不少购房者来说,不顾是在心理上还是在资本上都是一道难以跨越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