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住宅区建筑距离应的1:
1.5比列修建,也就是说两楼房的高度:两楼房的间距要符合这一比列.这是国家有明文规定的。 建设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震、管线埋设、避免视线干扰等要求确定.住宅正面间距应按日照标准确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间距系数控制. 住宅间距应该保证被遮挡住宅建筑底层向阳的窗户在大寒至冬至日至少有一小时的满窗日照时间. 住宅侧面间距,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m;高层塔式住宅、多层和中高层点式住宅与侧面有窗的各种层数住宅之间应考虑视线干扰因素,适当加大间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