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证批发和零售的差别: 办烟草经营许可证: 成立的烟草制品生产、经营公司和申请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生产的公司及烟草专卖品的进出口公司,应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许可证,应提交下列手续: 1.《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2.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证明;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公司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4.烟草制品的生产和经营公司应提交国家局或省级局准许公司成立的文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生产公司及烟草专卖品的进出口公司,应提交国家局认可其生产或进出口的准许文件。 获到烟草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有下列条例: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本;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符合烟草专卖局限定的其他要求。 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司或个人,应当向当地县级烟草专卖行主管部门或受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议申请,经审查符合限定的,在其提交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批发证。 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者,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经烟草专卖部门准许,并携带本人身份证、照片2张(1寸免冠)、营业执照副本。办证费(个体12元,集体24元)。以上条例具有者,方可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