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裁员的人数是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才是经济性裁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在裁员时老、弱、病、残员工不得裁减: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年龄不足五年的;如果用人单位裁员时擅自裁减上述人员,将面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