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订合同但无过户的房拆迁,拆迁款应当隶属原房主,但原房主应当赔偿买受人经济损失。
2、因为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因此,无解决过户登记的房屋的所有权人仍应是原房主。这种情况下,原房主就是被拆迁人,因此,房屋拆迁款应当隶属原房主。
3、但是,两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两方应当履行,原房主有义务协助解决过户手续,因未解决过户手续,招致房屋买卖合同未得到有效履行,且房屋已被拆迁,买卖合同已不能履行,买受人的合同目的不能得以实现,并因此给买受人导致了经济损失,所以,原房主应当赔偿买受人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