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及赔偿程序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伤认定科)-申请劳动能力和停工留薪期鉴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赔偿数额仲裁(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
二、工伤保险待遇项目
1.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期间、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需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按当地标准发放,各地略有不同;
5.工伤赔偿:
(1)保留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