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借贷申请及解决流程如下: 借贷受理部门:借债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准备手续:准备齐全上述贫困证明手续、身份证明手续、邮储银行存折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借贷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债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审核手续:借债人及共有借债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手续(含借债学生及共有借债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手续进行审查。 签订合同:借债人及共有借债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借贷借债合同》,签订借债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借贷本息。特别提醒,合同中请填写存折账号,账号务必填写准确,如因填写错误导致借贷不能汇划,职责由学生本人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