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仲裁申请确认劳动关系,要求延续劳动合同,或者对劳动合同履行没异议,因其他待遇福利而申请仲裁的,应当继续工作。
2,如果因为单位存在违法用工情况,仲裁申请确认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在通知单位辞职后,不再继续回单位工作。
3,申请劳动仲裁,不表示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解除,应当依《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
4,《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