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能够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能够请求确认权利。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能够请求返还原物。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能够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导致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能够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侵害物权,导致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能够请求损害赔偿,也能够请求承受其他民 本章限定的物权保护方式,能够单独适用,也能够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侵害物权,除承受民事职责外,违背行政管理限定的,依法承受行政职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