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范围比较广,既可以是房屋、车辆、工资、奖金,也包括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股票、股权等。而婚后共同财产主要看财产取得的日期是在结婚日前还是结婚日后。如果财产取得的时间是在结婚证颁发的日期之后,就是共同财产。
案例
一:薛先生是某通讯公司职员,婚前他与未婚妻以男方的名义贷款买了房,并商定婚后共同还款。正准备办喜事时,双方家长竟不约而同地提出来让他们去做财产公证。薛先生表示,既然父母希望他们如此,他和妻子出于对父母的尊重和孝顺,马上去办了公证手续。薛先生认为做婚前财产公证其实是对婚姻双方道德上的约束,两个人之间最重要的还是彼此信任。
律师点评:随着房价的上涨,父母出钱为子女购房的现象层出不穷,为此父母们也开始接受婚前财产公证,婚前夫妻双方可以在财产协议中明确约定购房款的来源及房屋归属问题,以及购房后的按揭还款事宜。婚前财产公证不仅让父母吃了定心丸,也使今后的财产分割更简而易行。
案例
二:45岁的彭女士与50岁的范先生均是成都人,都曾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今年5月,相恋两年多后双方携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再婚前,彭女士向范先生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我们双方都有子女,你房产比我多,我希望能做一份婚前财产公证,这对大家都有好处。”彭女士婚前只有一套房子,而范先生有两套,价值超过彭女士的房产。彭女士说,她和范先生各有一个独子,夫妻俩统一思想后,两个儿子表示支持。
律师点评:婚前财产公证已不再是初婚者的宠儿,有着一次失败婚姻的再婚者们,有了婚前财产公证的保证,不用再为以后突来的婚变大伤脑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