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产妇领取生育津贴,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如果是请假,工资发放标准如下:
1、保胎假:按病假发放工资保胎假属于病假,是由医生开证明,工资按照病假发放。
2、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放如果怀孕7个月以上,并且工作已经全部安排好,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放。
3、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哺乳假是大家比较关心的,女职工确实有实际困难,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如果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