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才能进行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刑罚。行政拘留的法律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司法拘留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秩序和在刑事审判中扰乱法庭秩序,情节严重尚未触犯刑法的人给予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拘留期限为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适用拘留措施,必须是对于极少数有严重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经再三说服教育,仍坚持不改的,由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提出,报人民法院院长审查后,作出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