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实际情况。 合同违约金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作出商定。不过,如果两方商定的违约金过高,违约方能够请求法院予以适当减少。通常认为,如果违约金超出事实上损失的30%,即认为过高,法院会裁判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商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事实上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犯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平等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商定的违约金超出导致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通常能够认定为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二款限定的“过分高于导致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