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原审被告):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郁某某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汤某某原审被告:某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原审被告:江阴市某合作社住所地:888原审被告:郁某某,男,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原审被告:吉某某,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20住址:8上诉人对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连商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不服,提起上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综上所述,原裁定缺乏法律依据,适用法律错误,因此上诉人特依法向贵院提起上诉,恳请贵院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此致高级人民法院上诉人:二一二年九月十八日不服管辖异议上诉状的格式大致如上所述,望采纳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