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合法效力的合同转让行为需满足如下诸多条件:
首先,它须以合法且有效的既存合同关系作为基本前提条件。
倘若此份合同根本就不复存在或已被宣布为无效,亦或是已被解除的情况下,那么任何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转让行为都将是非法和无效的。
其次,这一转让过程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程序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
如需取得相对方同意的,则应先行获得其明确的赞同意见;
对于那些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也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妥善处理。
再者,这一转让行为还必须符合社会公众的共同利益,同时转让的具体内容也必须是合法的。
最后,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必须达成关于转让事宜的共识,并确保这一行为具备了民事法律行为的所有有效条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