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在公司上班两年多却始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最多为11个月的工资。
2、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公司不按规定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同样是违法的。
3、由于是事实劳动关系,你可以随时解除,但不会得到经济补偿。尤其是你现在已怀孕,从怀孕到生产到哺乳期结束,至少需要二十个月左右的时间,一旦你离职,相关生产费用及产假及哺乳期间的待遇,你根本无法享受,那岂不是拿公司的错误惩罚自己?!因此,建议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公司按规定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支付未签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的11个月的二倍的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