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合同法》的限定,农民工外出打工时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不少农民工外出打工,只要提到签订《劳动合同》,包工头往往会把农民工拒之门外.农民工为了养家糊口,只好迁就包工头,迷茫做活,但是最终却不能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权益.遇到这种情况,农民工该怎样处置自己濒临的困境呢依据《劳动合同法》的限定,农民工从进入工地做活第一天算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打工超出一个月不够2年,用人单位坚决不签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则能够依法向属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投诉前,肯定要把所在工地的地点、所在工地事项名称和用人单位的准确名称弄清楚,以便劳动监察部门进行调查、落实和处置.经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核实投诉属实,不仅能够确立与用人主体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而且用人单位还需支付农民工两倍的薪水.这样,既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且也能够震慑那些违法用人的用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