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取住房公积金必须提供的材料及证明;
(一)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以下材料:职工因购房,需支取住房公积金(只限于当年的购房行为,支取金额为上一结息年度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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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房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及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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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购房合同附本或正本复印件;A:购安居工程附《安居工程住宅预(销)售合同》;B:购商品住宅附正式签定的购房合同;C:购单位自管住宅的附《优惠售房审批表》及《出售新旧公房评审单》;如补差需附《补差计算表》及《全产权补差评审单》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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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位开具的购房情况证明,购商品房职工单位需证明其为无房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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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位主管部门填写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以上就是北京住房公积金怎么取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