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碰到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办 购买的房屋已经到了交房日期却还没有开始建盖,开发商违约情形已经非常明显,购房者完全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退房”。同时,购房者还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还可以要求开发商补足。根据《合同法》第九干四条的规定,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购房者请求解除合同的,法院应予支持,但《商品房购销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在交房的流程中需要注意些什么
(一)检查开发商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并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与《住宅使用说明书》。
(二)检查入住房屋是否与购房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否相符。如不符应在入住前向开发商提出,重新核对。
(三)核实面积误差。如有疑问及时提出,要求开发商给予解答。确认房屋面积的总价,多退少补。
(四)检查房屋质量,如有问题应在验房单上注明,对于主体结构应在入住时向开发商提出,情况严重的应要求开发商处理完毕后再入住;非结构问题应和开发商共同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承诺维修期限。
(五)对应配备的设施验收清点,逐项检验水、电、暖、气等设备的完好和使用状况,如有破损和短缺的应在验房单上注明并要求开发商确认更换的时间。
(六)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