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容失败后,受害人或其亲属能够要求医疗组织赔偿。 医疗意外赔偿准则:
一、医疗费 按照医疗意外对患者导致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花费计量,凭证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花费。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花费支付。
二、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量,对收入高于医疗意外发生地上2年度工人年平均薪水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量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意外发生地上2年度工人年平均薪水计量。
三、住院伙食补贴费 按照医疗意外发生地国家机关通常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贴准则计量。
四、陪护费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意外发生地上2年度工人年平均薪水计量。
五、残疾生活补贴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意外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量,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60岁以上的,不超出15年70岁以上的,不超出5年。
六、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置赔偿功效器具的,凭医疗组织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花费计量。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意外发生地限定的丧葬费补贴准则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