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签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规范销售房屋,防止开发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目的是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备案包括开发商备案和购房合同备案。前者指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证后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房屋出售价格,面向社会出售。后者是指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合同之后,在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实现法律效力的一种方式。
网签、备案,两者都是防止一房多卖,但网签不具备备案的法律效力,只能实现备案的管理效果。办理好网签后如要实现备案的法律效力还必须要到当地的房地产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