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咨询的这个问题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2014年重庆公安部门就出台了相关文件进行规定,只要您买房时的各项条件和程序符合现行购房户口迁移政策规定,那么及时原户主卖房人没有将户口迁出,买受人也可以向该二手房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公安机关会及时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同时,市民在购买二手房前,可凭本人身份证和拟购买房屋的证明、合同或产权证复印件等材料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查询房屋是否有常住户口情况。另外,还是建议买受人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将户口迁出期限及违约责任写入房屋买卖合同中,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