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实地看房、考察地段、商谈价格确定购房意向,同时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户口簿等及其它证件。在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如果买方需要贷款购房,在买卖双方达成意向后,由贷款银行指定评估公司对双方将要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确认贷款额度,在双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买卖双方需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3、双方共同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签订合同后,买卖双方共同到房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接受审查。相关部门会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双方共同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