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确权后的转让条件:
1、农村房屋的转让双方都是本村集体组织经济成员。宅基地是集体所有,只允许在本村集体组织内容流转,外来人员和城镇户口禁止购买宅基地和农村房屋。
2、农村房屋的转让人有两套或以上的农村房屋或宅基地。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农村存在一户多宅的现象,可在村集体内部进行有偿转让。
3、农村房屋的受让人没有其他房屋或宅基地。农村宅基地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所以在农村房屋转让的过程中,受让人必须没有其他房屋或宅基地。
4、农村房屋转让必须经过村集体的同意。农村房屋的转让必须由村委会、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县(市)国土资源局逐级审核,批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逐宗落实到户,这样的转让行为才是有效的,私下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