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月11月4签定协议离职在12,15号,我现有腰椎间盘突出,想要回合同,请长期病假可以吗?
[律师回复] 按照2011年12月3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职业病的限定,职业病是指公司、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任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惹起的疾病。根据2013年12月30日修订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它包括十大类,132种职业病,分别是:1.尘肺。有硅肺、煤工尘肺等2。2.职业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等。3.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4.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6.职业性皮肤病。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7.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8.职业性耳鼻喉疾病。有噪声聋、铬鼻病。9.职业性肿瘤。有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10.其他职业病。有职业性哮喘、金属烟热等对职业病的诊断,应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准许的医疗卫生组织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