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依赖是指伤、病致残后,在医疗期满后,仍然不能脱离药物或其他医疗手段治疗者,诸如外伤后糖尿病不能脱离胰岛素治疗者,外伤后癫痫不能脱离抗痫剂等。医疗依赖是评残标准分级的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
什么是护理依赖
护理依赖是指伤、病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依赖他人护理者。护理依赖是证残标准分级必须有的内容。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序鉴定》中的规定,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5项:
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
工伤职工可享受哪些医疗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另外,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职工,可以依法享受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是指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补助的费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50%、40%或者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