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解决爱人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换土地登记,发证爱人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公司。在城区,现在无国土证如果是的话隶属历史用地补办的情况,要先去所辖的国土所填表,然后经居委会认可,国土所测量出地籍调查表,再到规划局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最后将手续送市行政服务中心即可。注意,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前往解决。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要求的,都能够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按照土地用途分别使用时限也不相同。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寓居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土地使用时限为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土地使用时限减去该土地已经使用的年限,剩下的年限就是能够使用的年限,到时后能够申请续期。获到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能够转让、出租、典质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